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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西岛有机大米、糙米,成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信息来源:宝应县氾水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录入时间:2014-1-14 人气指数:

      

  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2013年第188号),经审核评定,批准扬州宝应湖西岛有机大米、糙米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即日起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这意味着宝应湖西岛有机大米、糙米成为国内首家通过生态原产地保护评定的有机粮食产品,扬州宝应湖西岛有机农场有限公司也成为全国首家有机粮食通过企业。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湖西岛有机大米、糙米成为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将有利于引导氾水镇产业向生态化发展。

作者:宝应县氾水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编辑:by_fs